近日,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現(xiàn)場評審委員會對臨沂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進行了監(jiān)督評審。
評審專家組依據(jù)《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微生物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和《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化學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通過聽取工作匯報、參觀實驗室、現(xiàn)場試驗、盲樣考核、人員比對、審查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及考核授權簽字人等方式,對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人員、設備、檢測方法、質量控制和結果報告等內容進行了評審,同時指出實驗室質量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科學的整改建議。
經過兩天的監(jiān)督評審,評審組一致認為臨沂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的管理體系和技術能力滿足CNAS認可要求,向CNAS推薦維持認可。